兰州供水集团转让部分股权合资经营项目草签以来,一直是行业关注的焦点。从2007年8月商务部批准了兰州供水集团转让部分股权合资经营项目,该项目已运营一年多了,项目的执行情况仍然是业内关注的问题。
在过去的一年时间里,原建设部和国家发改委分别派专家对兰州自来水改制项目进行过调研,并向有关部门专门提交了报告,肯定了兰州水司的改革成绩;国内30多个兄弟城市的政府或自来水公司也不断前往兰州调研和取经,了解兰州自来水改制的运作过程和取得的成绩,分析项目可能存在的问题。
在调研的过程中,有些考察团态度十分认真、严肃,强烈希望了解改制的真实情况,除了与政府和企业交流以外,还对改制后的兰州水司的员工和管理层进行了暗访。多数被暗访员工的反馈意见是,公司改制后与改制前相比,基本上没什么变化,还是照常上班,工资照拿;而被暗访的管理层则表示,公司经营管理和改制前相比变化不大,在中方控股情况下通过董事会决策,且主要决策都采纳了中方意见。面对这样的结果,他们的感觉是,兰州自来水改制后与改制前相比变化不大,改革的效果一般。
兰州自来水改制后表面上没有什么变化,改制后的波澜不惊是否预示改革效果很好呢?这不仅是对兰州项目的评价问题,也是拟改制企业如何设置改革目标的问题,是很重要的认识问题。
兰州自来水改制的成绩,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员工情绪稳定、工作积极性提高。在兰州供水集团转让部分股权前,虽然已经建立了人力资源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但在传统的国有体制下完全落到实处是有困难的。改制后,企业引入了作为世界五百强企业的股东威立雅水务的先进管理经验,完善了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强化了机制的执行。
对于原来工作就积极主动的员工来说,其变化自然不会大,改制后的企业为他们提供了更好的发挥才能的舞台。对于原本工作积极性一般的员工,在改制后奖优罚劣的考核激励机制下,精神状态、工作作风和职业意识都有很大转变,这是很多调研者了解不到的。在国内很多公用行业国企改制项目中,企业员工的变化在多数情况下的表现是行为过激。兰州水司在改制后没有发生这样的事,员工平静地接受并支持企业改制,是改制成功的反应。
第二,兰州自来水改制的成绩体现在中方通过董事会保持了对企业的控制权和建立了科学的治理结构。
兰州自来水改制后,董事会是合资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合资公司的董事会共有七名董事,中方委派四名,外方委派三名,董事长由中方委派。在水务股权并购项目中,外方获得对公司的控制权是常见的。在兰州项目中,外方接受了中方控股,在董事会决策中对中方的决策非常重视并以中方为主,中方在改制后对企业的控制权和决策权并没有失控。中外双方相处和谐,对政府有利,与那些公用企业在改制后决策权失控相比是难得的。
另外,在改制后政企关系发生了变化,合资公司的决策不再单纯服从政府命令,中外双方在企业经营决策上的合作是以合资经营合同、特许经营协议和国家法规政策为基础,在遵守合同和法律的前提下,以符合商业惯例和企业利益的原则,为企业的长远发展打下了很好的制度基础。
兰州自来水改制的成绩,还体现企业的发展上。
兰州自来水公司在改制过程中通过增资扩股获得了企业发展资金,解决了企业在未来发展过程中的资金问题。在兰州市内,兰州水司利用企业发展资金加大了市区老化管网改造和边远地区管网建设的投资力度和建设速度;同时,兰州水司还收购了兰州市铁路局的供水管网系统,扩大了供水服务范围,提高了制水供水系统的综合效率。目前,兰州水司正在准备利用自身的技术管理优势和资金人才优势对外扩张,联合股东威立雅水务一起参与附近城市水务项目投资。改制后的兰州供水集团拥有技术、管理和资金的强大实力和人才储备,已经为成为区域性的水务公司创造了条件。
改制后的兰州水司,员工和管理层工作稳定,经营管理效率提高,建立了科学的经营决策机制。中方按照现代企业制度原则保持了对企业的控制权,正在向区域性水务公司的目标迈进。
尽管没有惊天动地,兰州自来水改制后一年的运营实践证明了兰州水司改制取得了初步且明显的成功,也许这已经是公用企业改制可能达到的比较理想的境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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